第(2/3)页 “现在……掌门……各位长老……” “也要……我死……或者……变成……傻子……废物……” 他猛地抬起头,用那双泪血模糊、却在这一刻迸发出最后一点扭曲的、近乎癫狂的亮光的眼睛,死死“盯”着高处那三张法座,声音陡然拔高了一线,却更加嘶哑凄厉: “既然……都要我死!” “既然……我这辈子……从泥里爬出来……” “就注定……要被人踩回泥里!” “那就……杀了我啊!” “现在就杀!” “用你们的仙法!用你们的飞剑!用你们的灯!” “把我烧成灰!碾成粉!” “让我魂飞魄散!永世不得超生!” “让我……再也……不用……做这把……该死的‘钥匙’!” “不用……连累……寒渊里……那个……我连名字……都不配知道的……仙子!” “杀了我——!!!” 最后三个字,他几乎是嘶吼出来的,用尽了残存的全部力气,声音如同受伤垂死的野兽,在空旷的大殿中凄厉回荡!吼完,他猛地喷出一大口鲜血,身体彻底软倒,伏在地上,只剩下微弱的、破碎的喘息,和不受控制的、细碎的抽搐。 仿佛,这最后的、绝望的嘶吼,已经燃尽了他生命最后的光。 大殿之中,死一般的寂静。 只有少年伏地濒死的微弱喘息,和锁链随着抽搐发出的、冰冷的轻响。 苏砚的“表演”,结束了。 他没有辩解,没有求饶,没有揭发枯崖的阴谋,没有提及周牧之可能的帮助,更没有展现任何“窃天”的智慧或“破笼之火”的异常。 他只是在“陈述”一个事实——一个蝼蚁般卑贱、被命运和各方势力随意摆布、最终被逼到绝境、只求速死的事实。 他将自己所有的“罪”,都归咎于“不该出生”、“不该活着”。他将自己所有的“异常”,都归咎于“不知道”、“不明白”。他将自己对慕容清歌的“羁绊”,表现为“连累”和“不配”。 他将自己,完完全全,扮演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、悲惨的、无力反抗的、只求解脱的受害者。 而一个只求速死的、心神崩溃的受害者,是最没有威胁,也最不容易让人联想到“隐藏底牌”或“暗中谋划”的。 高台之上,众人神色各异,更加复杂。 枯崖长老兜帽下的幽光,微微闪烁,似乎在判断这少年是真是假,是彻底崩溃,还是……另有所图?但苏砚那源自魂魄被探查的真实反噬,那七窍流血、濒临崩溃的惨状,那逻辑混乱、只求速死的呓语,实在太过“真实”。而且,一个炼气期、被封了修为、在静思崖折磨多日的少年,能在“镇魂灯”探查下,还能保持如此精湛的伪装?他不信。 周牧之握着玉扣的手指,微微收紧,眼神深处闪过一丝极难察觉的痛色与复杂。这孩子的惨状,和他话语中那深沉的绝望与悲怆,不似完全作伪。难道……他真的已经崩溃了?那自己暗中查到的那些东西…… 玄胤真人平和的目光,依旧深邃,看着伏地颤抖、气息奄奄的苏砚,久久不语。 而那位慕容家的执灯使,空洞的、燃着幽蓝灯焰的眼睛,则再次落回了苏砚胸口那枚赤心石戒指上。戒指表面,暗红色的光泽已经彻底沉寂,只有一丝极其微弱、却无比坚韧的冰冷痛苦悸动,如同风中残烛,微弱地跳动着,与地上少年破碎的喘息隐隐共鸣。 他手中的青铜古灯,灯焰忽然极其轻微地、反常地跳动了一下。 不是探查时的有规律明灭,而是一种……仿佛被某种极其遥远、极其微弱、却又异常“尖锐”的共鸣所干扰的、不稳定的摇曳。 执灯使木讷的脸上,第一次出现了极其细微的、近乎“凝滞”的变化。他空洞的目光,缓缓从戒指上移开,再次看向地上仿佛已经昏迷的苏砚,又似乎……越过了苏砚,看向了他身后某处虚空。 就在这时—— “噗通!” 一声闷响,从大殿门口人群边缘传来。 众人循声望去,只见那个穿着朴素灰袍、被两名刑律殿弟子“护卫”着的、面容愁苦的“关键证人”老者,不知何时,竟然双眼翻白,口吐白沫,直接晕倒在了地上!身体还在一抽一抽地痉挛。 “怎么回事?”刑律殿那位黑袍修士立刻上前查看,脸色微变,“魂魄受到剧烈冲击?心神失守?” 晕倒?早不晕晚不晕,偏偏在苏砚那番“只求速死”的嘶吼后,在执灯使古灯异常跳动的瞬间? 大殿之中,气氛陡然变得有些微妙。 玄胤真人的目光,缓缓扫过晕倒的证人,又扫过伏地濒死的苏砚,最后,落在了左首枯崖长老的身上,声音依旧平和,却带上了一丝难以言喻的深意: “枯崖长老,这位‘证人’,似乎状态不佳。” 枯崖长老兜帽下的幽光,微微一顿,随即,那冰冷阴沉的声音缓缓响起:“些许琐事,惊扰掌门与诸位。此人早年曾受暗伤,心神不稳,许是方才……被罪徒凄厉之状惊扰,旧疾复发。带下去,好生照料,待其苏醒,再行问询不迟。” 立刻有弟子上前,将那晕倒的老者抬了下去。 但方才那巧合的晕厥,和执灯使古灯那一下异常的跳动,却像两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,在一些心思敏锐的人心中,荡开了涟漪。 周牧之把玩玉扣的手指,重新开始缓缓转动,眼神微眯,似乎在思索着什么。 玄胤真人收回目光,重新看向殿中伏地的苏砚,沉吟片刻,缓缓开口,声音传遍大殿: “罪徒苏砚,神智已失,言语混乱,不堪再问。然其所涉诸事,干系重大,不可不查。” “暂且押回静思崖,严加看管,以‘定魂丹’稳住其魂魄,勿令其速死。” “待其稍复,证据齐备,再行……” 第(2/3)页